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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就集体服务采购事项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做出决策,结果如下:
经村三委联席会议研究和按照《**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番农函[2022]26号)的规定,通过三方询价方式确定单位为******公司,费用30000元。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社以实名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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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8521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