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学东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1-14 17:45 至 2025-01-29 17:4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0709.1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学东侧 | |||
| 经度 | 117.066757 | 纬度 | 27.72645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16 至 2024-11-0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高彬彬 | 单位联系电话 | 079****2256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729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钟玉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3****47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迎宾大道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结合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资料分析:通过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方式收集地块及周围区域土地利用变迁资料、地块规划利用情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环境信息等。 (2)现场踏勘:截至现场踏勘日,调查地块现状仍为农用地,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内未发现其他工业生产活动。 (3)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8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现状仍为农用地,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4)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学校、泰伯小学、****机关单位组团、格兰雅栖小区、****中心、启元村、傅家窠村、徐家窠村、居民区1、居民区2、泰伯湖等。 (5)潜在污染源:调查地块西侧约300****液化气站,西北侧390米为****公司,东侧175****卫生院,北侧约440米为**县天然气站,东北侧340****公司(二厂),东北侧420米为******公司。经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分析,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未对地块土壤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通过调查地块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居住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可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