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276433Y/2025-00029 | [ 发文字号 ] | **许可〔2025〕13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水利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4 |
********水厂取水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渝****公司:
你****水厂取水许可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水厂水**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4年12月27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专家组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水厂取水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按程序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水厂水**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杜明格;联系电话:023-****9070)
附件
****水厂
水**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了《****水厂水**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参****水利局、项目法人**市渝****公司和报告编制单位**智水****公司的代表及评审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各位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不同意通过技术评审,《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报告书》不满足《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相关技术要求。
二、项目概况介绍不清,****水厂供区关系等需复核。
三、论证范围需复核。
四、项目供区水源配置、需水量预测需复核。
五、项目水源可供水量分析需补充。
六、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需补充完善。
七、节水评价分析不充分,不满足节水评价技术要求。
专家组组长:下载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