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我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公开遴选预计10家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我县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一、遴选方式
**县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0家社会信用度高、培训基础条件好、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接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2023年****学校办学情况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地在黔东南州范围内的培训机构。
2.2023年****学校办学情况评估为优秀等次,属地在省内黔东南州范围外的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培训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有健全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场地管理等规章制度。
3.具有稳定、合格、****管理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资资格上岗证)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上岗所需的条件的人员。
4.熟悉省、州、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及“六类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5.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6.培训质量过硬,保证培训合格率达到省、州文件要求;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每个工种提供相应的岗位清单),保证培训后学员的就业率达到省、州相关工作要求,能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
7.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8.在年审评估中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法定代表人、申报机构举办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9.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三、遴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办公室(****五楼)。
4.报名联系人:杨克生,联系电话:0855-****050。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县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报名表》(附件1);
②黔东南州内培训机构提供2023年****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年检)合格及以上等次材料,黔东南州外培训机构提供2023年****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年检)优秀等次材料;
③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培训机构简介、办学许可证、属地人社部门的批复及增设工种批复文件、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账户信息及教学质量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就业服务机制等相关制度机制;
⑤培训工种师资(分工种整理资料,按照1名理论教师、2名实操老师配比,每个工种需配置3名老师,专职教师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连续三个月以上]、兼职教师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兼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理论教师需具备相应工种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以上,实操教师需具备相应工种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以上,且均应具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⑥培训工种设施设备资料。提供实训设施设备、监控或考勤设备等配置情况,包含购买发票、清单和图片等相关印证资料;
⑦优势培训工种资料。分别整理提供优势培训工种培训情况简介,包含培训工种相匹配就业岗位的储备情况、2022年以来在**省各县市开展培训及培训后就业率的情况(可提供部分,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培训期间管理情况,培训后开展就业推荐、跟踪服务、促进就业情况,培训后就业典型等方面情况。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正本一份。请携带原件(备核)、复印件****学校公章)。
(三)资格初审
**县人社局对参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补充完善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时间,最终确定参加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
(四)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1月26日下午14: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县****中心(****社区门口一楼理论培训室)。
3.评审人员:**县就业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抽人组成评审组。
4.评审流程:为能清晰直观地展现各培训机构综合实力,原则上要求各参选机构在评审会现场对本机构学员组织、培训质量、就业渠道、跟踪服务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系统介绍,建议采用PPT作为演示方式,重点介绍本校优势培训工种及拟在本县开展培训的思路,介绍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随后接受评审组提问。评审人员根据现场陈述、查阅资料、问题答疑等情况,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培训机构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值。
(五)结果公示
按照现场评审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取。评审最终得分75分以上培训机构超过10家按照从高到低选取10家拟入选定点职业培训机构,75分以上有5至10家全部选取入围(对75分以上没有达到5家机构的情况下,顺延分数直至满足5家)。对拟入选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政府网为期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遴选认定条件的,取消遴选认定资格,按现场评审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机构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选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为**县2025年度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由****行文认定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并签订**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工作业务。
四、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遴选资格(已经遴选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评审资料未按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会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评审资格的;
5.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将定点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7.在参****政府补贴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曾被书面通报或书面告知取消培训资格的。
(二)若已入围培训机构放弃与****签职业技能培训协议书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按现场评审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遴选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必须保持电话能够正常联系。因联络员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承担。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0855-****523
附件:1.**县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报名表.xlsx
2.**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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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