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发能源大珠山充电桩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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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发能源大**充电桩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1-14 16:5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6,604,370.78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1、招标公告中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249.89平方米;项目****办事处驻地(204国道西****电站,包含各类充电桩及相关设备,其中充电桩设备约40台,其他相关设备约25台,建筑面积约770平方米。董发新能源大**光储充一体站建设工作:线路额定电压为10kV;保证充电系统的主要原材料、电气元器件、配套件等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保证充电系统按期完工;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资料及运维指导;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等。 2、本工程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变更为“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招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修改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本项目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为计算评标基准价时参与计算的报价范围,仅用于按计算规则确定评标基准价时使用,不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无效的依据。 5、资格审查标准中“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其他”描述中增加“电力设施许可证”。 6、招标文件奖项范围中“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并在省级(或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相关表述修改为“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 7、监督部门修改为:西****服务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32-****6507 8、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修改为150****6959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8
候选人公示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2025-01-14
信息变更
董发能源大珠山充电桩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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