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望远镇政****园区建设项目已****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000万元及政权村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56901㎡(约85.35亩),主要**拱棚30栋,配套耳房、供水、供电设施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望远镇政权村八队。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
一标段:本次建设1#~15#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1320.89平米/栋,共计15栋;16#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630.59平米/栋,共计1栋;铺设砂砾路656㎡;铺设面包砖160㎡;混凝土路缘石530m;场地平整29992㎡及D50-U型灌溉农渠180m等。
二标段:本次建设17#~22#、28#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1320.89平米/栋,共计7栋;23#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1568.69平米/栋,共计1栋;24#~27#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1516.49平米/栋,共计4栋;29#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1157.89平米/栋,共计1栋;30#拱棚单体占地面积为630.59平米/栋,共计1栋;铺设砂砾路584㎡;铺设面包砖140㎡;混凝土路缘石420m;场地平整26909㎡;D50-U型灌溉农渠400m及室外电气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1月14日至 2025年01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
地 址:永**望远镇
联系人:马芸芸
电 话:173****1260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南熏东路金茂巷15号
联 系 人:王飞彪
电 话:152****2925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