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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00MA759NXJ17 | 建设单位法人:马小军 |
| 王海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创业路108****中心4楼413室 |
| 省道224线**沟兵站109岔口至**段公路 K237+749 ~K425+839非保护区及实验区连续路段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境内 |
| 经度:95.41557 纬度: 33.8140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15 |
| 青环发〔2018〕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6860.4813 |
| 5380.5 | 运营单位名称:****运输局 |
| ****2724MB****69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443662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32MA6TYJ9T6N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8-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1 |
| 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xgk/notice/content_23710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省道 224线**沟兵站109岔口至**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先行建设188.09公里非保护区和保护区实验区连续路段开展了环评工作,先行建设的工程包括非保护区路段长135.41公里索加一曲麻河保护分区实验区路段(K237+749~K260+709段和K306+069~K335+789段)长52.68公里。先行建设工程沿现有道路布设,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扩建,路基宽度8.5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和 4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2120.98米/28 座,涵洞 495 道,平面交叉10处,养护工区2处。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为二级公路改扩建,总长188.29公里,永久占地326.812公顷,主要占用草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和住宅用地。全线设置桥梁29座。 |
| 设计速度未发生变化,路线长度增加201米,桥梁增加一座,养护工区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面落实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面落实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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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拆除现有道**梁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废料、预制构件厂遗留的废弃混凝土构件等,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固体废****填埋场规范处置。养护工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处理。 | 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营地设置了垃圾桶,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填埋场填埋处理,现场无遗留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材能再次利用的进行了回收,其余少量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委托****一****填埋场填埋处置。经现场踏勘,未见公路施工期固体废物遗留问题。 本工程运营后,工程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过往车辆随意丢弃的杂物和服务设施产生的垃圾。沿线共有停车港湾43处,在每处停车港湾内设置1处垃圾箱,用以收集沿途车辆垃圾,减少车辆垃圾抛洒对环境的影响,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沿线设立宣传标志,提醒司乘人员不能随意抛洒垃圾,特别是跨越和伴行沿线河流的路段,保护高原环境。 |
| 1 | 严格涉保护区路段生态保护措施。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工程****自然保护区索加一曲麻河保护分区实验区路段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设计期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方案,开展收缩边坡、局部线位优化等措施的比选,减少工程占用保护区的面积;施工期严格按照工程设计的范围进行施工,禁止在保护区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低;对保护区实验区路段进行景观恢复专业设计,减少对沿线植被、景观的影响。施工中须采取降噪、减震措施,以减少对沿线野生动物的惊扰,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放缓公路边坡、降低路基、设置动物通道等措施,减缓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对有动物通过功能的桥梁、涵洞应设置标志。公路进入保护区的起点及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进入自然保护区,请减速:禁鸣、防火”等警示标志。 | ①本工程路线经过地形平坦及缓坡路段,路堤边坡高度小于等于8米的,采用直线式边坡,边坡坡率采用 1:1.5;路线经过地形较陡、填方较高路段,路堤边坡高度大于 8 米小于 20 米的,采用折线型边坡,在8米处变坡,上部边坡坡率为 1:1.5,下部边坡坡率采用:1:1.75 或采用路堤墙、护脚的形式收缩坡脚。 ②本项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均设置于非保护区路段。 ③标段在施工前先剥离表层草皮,剥离的草皮每隔500m集中堆积在路基两侧,堆放高度控制在1.5~2.0m,并对临时堆放的草皮定期洒水养护,施工期结束后利用剥离表层草皮对回填覆盖进行了恢复。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如设置护坡、排水沟等,减少雨水对土壤的冲刷。 ④对电动工具(电锤、手电钻、手砂轮等)切割机时在加工工棚内进行,降低噪音影响;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以减少对沿线野生动物的惊扰。 ⑤公路上下边坡设少量砼或浆砌片石防护,以缓边坡坡率,植草防护为主,较高边坡设置挡土墙+放缓边坡植草为主。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设置了多种类型的动物通道,如涵洞、桥梁下方通道等。通道的位置、尺寸和结构可满足不同野生动物的需求。⑥****自然保护区警示牌:“野生动物保护区”、“善待动物、和谐生存”、“前方动物通道”;设立禁止鸣笛标志,如:“禁止鸣笛”、“注意防火、禁止鸣笛”。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运营期危险品运输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 ①对沿线所有桥梁两侧均设置了防撞护栏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突发事故车辆掉入河流中污染水体。 ②实际建设阶段,跨越河流、河沟桥梁均采取了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和蒸发池,池体四周配套安置网围栏,防止人畜掉落或向内倾倒垃圾杂物,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该池可将危险品存储,等待应急处理。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③全线安装了报警电话、路侧监控设施及及安全标识。 ④本项目所涉公路属于省道级别,项目建成后,****交通局承担日常养护工作,为更好的落实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落实,将应急预****交通局负责。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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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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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道路设计施工时应合理降低路基高度、实行划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取弃土场、物料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选址及施工便道选线等临时占地,做到永临结合,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临时工程选址应对接当地国土、草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并按要求强化生态恢复措施;做好临时占地及取弃土场的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前须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维护景观协调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本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划界施工,线路全线施工单位划定施工便道边线,两侧插小彩旗,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内行驶,对征地范围之外的草地未造成破坏。 ②取弃土场、物料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选址及施工便道选线等临时占地,****办公室,其他临时用地利用旧取土坑或无植被河滩地,且已取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详见附件8~附件12。 ③各标段在施工前先剥离表层草皮,剥离的草皮每隔500m集中堆积在路基两侧,堆放高度控制在1.5~2.0m,并对临时堆放的草皮定期洒水养护,施工结束后回填路基边坡或附近旧取土坑。对不具备剥离草皮条件的,在路基开挖**行了30~50cm的表土清除,将具有种植价值的表层土剥离存放用于后期作为种植土使用。 ④施工结束后已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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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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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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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