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docx
关于《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原****地块位于**市鹿**仰义街道渔渡村渔藤路87号,占地面积1500m2(约2.25亩);该地块东接**渔渡储配站,北邻渔藤路,西面和南面紧靠大毛山。地块历史上曾有****在该地块生产,生产过程中涉及化工材料和机油的使用,可能造成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目前地块仍有企业入驻生产,地块现状作为工业用途。根据《****仰义北单元(****020111)及澄沙桥单元(****02011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原****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主要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公园绿地(1401),还有部分乡村道路用地(0601),按照从严原则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属于化工行业,2009年至2024年7月期间曾在本地块生产,后停产搬迁,注销排污许可证;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地块属于丙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出指标中除色度和肉眼可见物外其他指标不超过Ⅳ类地下水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的第一类用地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