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企业职工退休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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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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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企业职工退休预审公告

全区各参保单位、参保对象: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优化企业职工退休办理流程,确保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函〔2024〕153号)和《******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核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3号)文件精神,对我区参保职工退休开展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审对象

符合在**区办理退休,距选定退休时间12个月以内的以单位职工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二、预审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中心将正式受理距选定退休时间12个月以内的退休资格预审申请。为确保预审工作有序开展,启动初期设置3个月过渡期(2025年1月-2025年3月),过渡期内,受理距选定退休时间6个月以内的预审申请。过渡期后,正常受理距选定退休时间12个月以内的预审申请。

三、预审内容

主要审核参保人员的退休年龄、具体审核档案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实际缴费年限、核增核减视同缴费时段等关键信息,以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等退休审批所需信息。

四、预审程序

预审分为预审申请、受理审核、结果告知三个部分,分为个人申请预审和单位申请预审两种申请形式。

(一)个人申请预审

参保人员可在选定退休时间的12****中心提交申请,现场填写《参保个人提交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的申请》(附件2)。

(二)单位申请预审

主要适用: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中心提交申请,****中心****中心提出预审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提出预审申请;原改制企****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提交预审申请,****中心提出预审申请。

就创中心、用人单位****管理部门)初审档案后符合条件的,填写《参保单位关于报送拟退休职工档案预审计划的申请》(附件3****中心。

五、预审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缴费手册、人事档案、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附件4)、申请书(个人填报填报附件2;单位填报附件3)

六、预审地点

****中心****中心窗口,业务咨询电话:0797-****567

七、结果告知

个人申请预审的,****中心将预审结果通过现场告知、短信或电话告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单位申请预审的,社保中心通过电话通知单位领取预审结果,单位经办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八、结果运用

(一)原则上在个人或单位申请预审的2个月内形成预审结果。

(二)预审结果经职工确认无异议的,与补充资料一并作为退休审批的复审依据,预审结果不代表档案信息最终认**果,退休办理以正式审核认**果为准。

(三)预审后,出现以下情形的,撤销原退休资格审核业务,重新申报办理退休资格审核:一是关键性档案材料等资料信息发生变化的;二是职工个人出现判刑、开除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三是有新规定的。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告知预审结果。

(二)预审后请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以上,在退休年龄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如不满缴费年限的,须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申报退休。

附件:

1、《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2、《参保个人提交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的申请》

3、《参保单位关于报送拟退休职工档案预审计划的申请》

4、《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

5、《改革后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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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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