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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公司焦炉煤气高效利用制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验收及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天潞字〔2024〕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公司焦炉煤气高效利用制化学品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666****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公司焦炉煤气高效利用制化学品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焦炉煤气高效利用制化学品项目生****水库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项目总取水量227.8万m3/a(液氨取水量71.5万m3/a、蜡油取水量156.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24.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6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焦炉煤气高效利用制化学品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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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