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市序号33)

审批
湖北-黄冈-团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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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市序号33)
发布时间:2025-01-15 10:51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市序号33)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4号)、《**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团办文【2024】5号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序号33)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经市县两级验收组验收合格,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33)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市序号33)

督察还发现,少数汽修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汽修厂甚至在收到整改通知、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强行喷漆作业。

二、整改目标

督促汽修企业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禁止未完成整改前强行喷漆作业。

三、整改措施

(一)利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废油回收、废水排放、喷漆作业等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结合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认真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三)督促汽车维修企业完善信用档案数据采集录入和污染防治工作,对于严重失信和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汽车维修企业,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

(四)由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执法队伍,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整改及强行违规作业的企业进行处罚或停业整顿处理,监督指导企业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全县涉及到喷涂漆作业****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督促整改,达到环保配套硬件要求的企业才能进行喷涂漆作业。

(二)新备案维修企业有喷涂漆作业的,****环境保护局检查达到环保要求,并出具备案环保意见函,才能进行后续备案程序。

(三)督促全县维修企业完善废油废电瓶回收台账、喷漆房作业台账、活性炭吸尘棉更换等三本台账,并要求维修企业完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录入,长期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执法队伍,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整改及强行违规作业的部分企业进行处罚或停业整顿处理,目前已监督指导相关企业整改达标。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1月25日

联系人:王锷 联系电话:071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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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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