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承担了“******玉石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玉石矿
建设性质:**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 182°方位直距 105 千米处,**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东经:80°46′08″;北纬:36°02′22″。行政区划隶属****地区**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玉石;生产规模 30 吨/年。设计**范围内形成三个露天采矿场,**内只分布有 3 个玉石矿体,编号依次为Ⅱ号矿体、Ⅲ号矿体、Ⅳ号矿体,采矿场编号与矿体编号相对应,分别为Ⅱ号采矿场、Ⅲ号采矿场、Ⅳ号采矿场。其中Ⅱ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4082米~4045.5 米,、Ⅲ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3918 米~3876 米,Ⅳ号采矿场开采标高为 4100 米~4060 米。
矿山规划场地为露天采场、生活区、废石场、表土堆放场和矿山道路,规划设施场地占地总面积为 6.23 公顷。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和****银行家属院1单元501室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137****19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颜进
联系电话:189****7709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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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