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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局对逾期未审验的**籍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数据清理,截至2025年1月10日,全县范围内共有271辆道路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以上未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从源头上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安全,我局依法对逾期180天以上未审验《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予以注销,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相关业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5年1月23日前)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服务中心五楼交运局窗口归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辖区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电****服务中心5****运输局窗口咨询,咨询电话:0775-****175。
附件:**县逾期180天以上未年审道路运输证名单(截至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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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