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服务外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收单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月9日09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收单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为加强商户收单专业化服务能力,推进收单业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拟对商户收单业务部分服务事项进行外包,入围服务商3家,根据地市划片分别确定主选服务商和备选服务商。
4、入围候选人
第一入围候选人:****,投标总价(折扣率/含税):91.00%。
第二入围候选人:惠****公司,投标总价(折扣率/含税):92.00%。
第三入围候选人:******公司,投标总价(折扣率/含税):92.80%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783
本****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