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公园+”城市微度假艺术综合体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城市****示范区项目 已由****示范区重大项目调度会会议纪要【2024】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园+”城市****示范区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园+”城市****示范区项目,包含三幢建筑,总占地面积约3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8平方米。

2.4建设地点:****公园

2.2计划工期:60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2.4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投标企业拥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企业拥有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行开户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申请人。】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

(3)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除企业资质及人员要求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及地点:现场获取,地点:****(**市高新区冬青街46****科技园3号楼六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4.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示范区****环保局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示范区网(http://pyxinqu.****.cn)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83****8156

地 址:****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689

地 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科技园3号楼六楼

****

2025 年 1 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5
招标公告
濮阳“公园+”城市微度假艺术综合体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