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中国﹒泰山锂谷产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中国﹒****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智慧管理平台;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建设中国﹒****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包括基建基础设施、硬件平台以及基础配套软件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2.4 招标范围:中国﹒****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智慧管理平台相关的软、硬件及相应货物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5交货期:本项目实施的内容需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装修改造、全部软硬件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标准。

2.6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不低于五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具体设备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有更**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2.7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72.121783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1月16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办事处建设路011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0538-****0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擂鼓石大街116号通润大厦五楼

联系人:袁工

电 话: 0538-****682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 0538-****68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