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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对**能源**(**)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2025年1月22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人:孟工
电话:0710-****747 邮箱:****@163.com
地址:**省襄****电厂路1号 邮编:441418
**能源**(**)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02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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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