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至大足(四川境)高速公路

审批
四川-内江-东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 目
**至**(**境)高速公路
项目类型
交通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蜀水生态****公司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省-**市-**区
说 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于2025年1月14日,在**市主持召开了**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蜀水生态****公司,主体监理单位**公路****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嘉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至**(**境)高速公路位于**省东**的**市**区境内,路线全长18.771公里,总占地面积145.88公顷。项目由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等组成。工程于2021年4月开工,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总投资25.6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0.50亿元。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20年8月13日,****水利厅以川水函〔2020〕1054号文对《**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表土剥离、截排水沟、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临时防护等。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为表土剥离、绿化覆土、截排水沟、急流槽、喷播植草、栽植乔木、撒播灌草、框格梁植草护坡、临时拦挡、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2021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21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嘉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达到了保护水土**、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蜀水生态****公司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至**(**境)高速公路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2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1. **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 **至**(**境)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联系人:(刘勤 138****6557)

监督电话:****水利厅 028-****223

附 件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