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直供电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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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供电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标日期: [ 2024-12-18 ] 截止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时间: [ 2025-01-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直供电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新增内容:

3.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标书代写
(1)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等快递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送达到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项目编号;
(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公司由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如有)的,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公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需要澄清、答辩的,评委会联系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的联系方式,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能够方便联系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标、评标过程中各类澄清、答辩采用电话通知或邮件的形式进行。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澄清,因此产生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寄地址:**市**区**街道办**北路**汇景A栋2301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张晓瑜,0751-****668。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乌迳镇山下村****

联系方式:饶先生 0751-****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办**北路**汇景A栋2301室

联系方式:张晓瑜、朱姗姗、陈菁 075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瑜

电 话:0751-****668

****

2025年01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5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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