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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关于**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关于《**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 采购**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 02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元整(¥ 100000元)。 更正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本项目系统中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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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关于《**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采购**市剑南街道龙蟒河柏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09其他”中第2点:“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范本文件,无法修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此条要求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下浮70%计取。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为:“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范本文件,无法修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此条要求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下浮75%计取。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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