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发来《关于审批**县**排水直排口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提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县**排水直排口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本项目拟对**路西侧末端雨污混合入河排污口、**中学西面雨污混合入河排污口、园湖路东侧末端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碧园未来城上**北面雨污混合入河排污口等19个污水直排口实施改造,共**污水管道总长1165米,管径 de110-DN600;**污水截流井 6座,**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4座,塑料检查井8座。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7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5.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43万元,预备费34.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资金。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县**排水直排口改造工程不进行招标。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县**排水直排口改造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015,****纪委****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9,收信地址:**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大厦A座县纪****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53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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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