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厂房A、厂房B扩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于2024年12月3日在**市双合镇组织进行了****厂房A、厂房B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
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厂房A、厂房B扩建项目位于**省****村委会**开发区****厂区内,整个厂区红线内,主要规划建设4幢建筑物,1排1F车间(购买土地时已建成,保留,非本项目建设内容)、2栋1F厂房、1栋4F办公宿舍楼(购买土地时已建成,保留,非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为2栋1F厂房,整个厂区内的道路、绿化均纳入本项目建设范围,即除1排1F车间、1栋4F办公宿舍楼外的所有红线内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本项目范围。本项目建设2栋厂房,厂房A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物高度12.65m,建筑基底面积6092.48m2;厂房B地上1层,无地下室,建筑物高度8.65m,建筑基底面积963m2。采用钢排架结构体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基础采用静压式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80。项目建筑面积为7055.48m2,建筑基底面积7055.48m2(仅考虑厂房A、厂房B)。
工程总占地面积 1.90hm2,永久占地面积1.79hm2,临时占地面积0.11hm2。工程实际土石方开挖总量 1.36万m3,其中开挖量0.65万m3,填方量0.71万m3,借方量0.32万m3,弃方0.40万m3。工程总投资 2650.0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859.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实际工期为2023年4月~2023年12月,建设总工期 8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孔玉蝉 137****3888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市泰永****公司
联系人:莫工 155****8113
四、验收结论
**市****厂房A、厂房B扩建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水土保持设施符合竣工验收标准,项目具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公示有效期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17:00,公众意见请于本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泰永****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