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标 题: ****关于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河(大)环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2024年9月至今,天气持续干旱,大气扩散条件比较差,特别是11月以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比较差,随时可能会出现污染天气,形势比较严峻,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颗粒物(PM10、PM2.5)。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自2024年11月14日8时起启动**县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直至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止。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请各单位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一、严格县**烟花爆竹禁放区管控。县**居民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局、****执法局和大化镇要安排人员依职责加强县**预警期间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我县不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严格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管控。****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火点。大化镇要充分利用秸秆禁烧智慧监控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紧盯系统,发现火警及时派单及时处理。****执法局要严格落实县**范围内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露天禁烧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规焚烧行为。
三、强化道路洒水力度。****执法局要加强县**主次干道路洒水力度,确保**主次干道路保持湿润,组织开展雾炮车洒水作业,增加大气环境湿度。
四、严格露天烧烤监管及室内餐饮油烟管控。预警期间,****执法局要加强夜间巡查检查力度,对**室内餐饮企业、饭店、餐厅等产生油烟的单位进行检查,责令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单位及时整改,禁止夜间露天烧烤。
五、加强道路行驶重型柴油货车的管控。****大队依法对县**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污染过程期间,科学实施柴油货车错峰或绕行运输。加大对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引导重型柴油货车必须行驶规定的路线。****交通局依职责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车道路行驶的管理。
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执法局、****建设局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控的巡查督查,结合建筑工地在线视频监控,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别要督促古江大道一带施工工地增加洒水作业频次,**洒水时间,确保古江大道道路常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高站位,适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我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措施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应急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总结,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各乡(镇)认真收集整理开展工作的材料、总结、图片等资料,并于 2024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邮****生态环境局(邮箱:****@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鹏飞,****753。
附件:**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24年第3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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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