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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各师承备案人员:
依据《****卫生厅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卫生厅公告第3号)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卫生健康局对**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健康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存在以下情况,已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可能会对师承学习过程和师承人员未来考核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一、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的机构注销的;
二、带教老师主执业地点发生改变的(已不在**辖区的);
三、带教老师带教学生超过4人的;
四、师承人员无法提供日常跟师学习情况的;
五、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相关带教合同的。
依据上述情况,****医疗机构、各师承备案人员认真梳理。如存在以上情况的,于2025年1月24日前,****卫生健康局(人民中路66号3号楼404办公室)办理解除/变更师承备案相关手续,逾期未进行办理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如影响本人今后考核或其他相****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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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