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县新棉镇滨河路五段 | 349,200.00元 | 合计(总价):3492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0610 | 警车 | 执法执勤车辆 | 长城 | 坦克500新能源2023款改款Hi4-T | 1(辆) | 349,200.00 |
廖学锋、代正玺、李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以及采购代理委托协议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预算金额1.72%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含税)6020.00元。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④ 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 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698********010929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0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38;地址:**省**市雨**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市雨**建新路257号
联系方式:0835-****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辖区**省**市雨****路7号2楼2-2
联系方式:0835-****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835-****666
****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