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学员功能性操场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35.79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223****20101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492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758.57 | 10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田茂梅 | 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03354 | |
| 第二名 | ******公司 | ****262.85 | 10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高耀 | 注册证 | 渝 250********04958 | |
| 第三名 | ******公司 | ****063.28 | 10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秋 | 注册证 | 渝 250********01661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单位业绩:******局****停车场改造及**信访接待室等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局****停车场改造及**信访接待室等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单位业绩:鹏程** 20-25、28-34#楼 项目经理业绩:鹏程**20-25、28-34#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单位业绩:**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远林雅宇小区) 项目经理业绩:**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远林雅宇小区)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料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员上岗证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材料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公司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材料员未提供上岗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委员会按照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如有关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23-****4922),我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如对答复不满意,可于15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23-****2144,联系人:王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