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1-15 15:35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60,000元 人民币 |
| 3,485,400元 人民币 |
| 无 |
| **市医学生物样本数据**库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医学生物样本数据**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补遗通知: 一、答疑通知 质疑一:招标公告文件里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 (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9、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管理功能要求支密码复杂度,有效期,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提供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功能截图; 建议理由:此条参数中,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涉及厂商独家参数。 建议修改为:删除此条参数中的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内容。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第9条修正为“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电源监控等,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质疑二:(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11、安全网卡: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配备PCIe防护模块,提供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能,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支持国密VPN算法,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建议理由:此条参数涉及某厂商独家参数,建议删除。 建议修改为:将此条参数删除; 答:本条参数中要求产品具备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的硬件基础,未强制要求在交货时配备安全网卡。经查询多家厂商公布的产品信息,满足本参数的产品及厂商≥3家。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第11条中的“安全网卡”修正为“安全网卡扩展功能”。 质疑三:(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5、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2.4GHz),提供数据库软件兼容性说明,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 建议理由: 此条参数是对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节点的硬件规格要求,其中要求“提供数据库软件兼容性说明”,此要求无明确对象,未指定数据库,也未指定是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节点还是分布式存储系统的兼容性。存在歧义,无法提供证明,建议修改为对CPU规格型号的证明。 建议修改为: “▲5、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2.4GHz),提供符合CPU要求的产品彩页和官方链接证明;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5条中修正为“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单颗≥48Core;≥2.4GHz),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并提供CPU对分布式存储软件及数据库的兼容性说明”。 质疑四:(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12、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建议理由: 此处要求“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经市场调研,主流分布式存储厂商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的产品中,M+N均是支持M=2及以上,支持EC最大利用率92%及以上。此参数具有唯一倾向性,建议删除此要求。 建议修改为: “12、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2%以上。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12条中“M=1、2、3、4”修正为“M=2、3、4”,将“EC利用率94%以上”修正为“EC利用率92%以上”。 质疑五:(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建议理由:此处要求“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经市场调研,均无法做到无损压缩。建议无损压缩要求。 建议修改为: “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16条“具备无损压缩能力”修正为“具备压缩能力”。 质疑六:(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单机配置: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2.4GHz),提供数据库软件兼容性说明,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 建议理由: 此条参数是对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节点的硬件规格要求,其中要求“提供数据库软件兼容性说明”,此要求无明确对象,未指定数据库,也未指定是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节点还是分布式存储系统的兼容性。存在歧义,无法提供证明,建议修改为对CPU规格型号的证明。 建议修改为: “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2.4GHz),提供符合CPU要求的产品彩页和官方链接证明;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单机配置中相关描述修正为“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单颗≥48Core;≥2.4GHz),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并提供CPU对分布式存储软件及数据库的兼容性说明”。 质疑七: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病理图像压缩比: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根据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认证的可得压缩比例评分。(1)经认证压缩比例<30%,得1分;(2)经认证压缩比例≥30%且<60%,得3分;(3)经认证压缩比例≥60%,得5分。” 建议理由: 此处要求“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经市场调研,均无法做到无损压缩。建议删除无损压缩要求。 建议修改为: “病理图像压缩比: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压缩,根据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认证的可得压缩比例评分。(1)经认证压缩比例<30%,得1分;(2)经认证压缩比例≥30%且<60%,得3分;(3)经认证压缩比例≥60%,得5分。” 答: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的“数据进行无损压缩”修正为“数据进行压缩”。 质疑八: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华为,存在严重的指向性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权益。 基本事实:在微博认证的蓝V号“华为数据存储”发布的文章显示,病理数据无损压缩算法为华为独有,而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且在评分办法中单独对压缩比做了要求,存在对潜在供应商实现区别对待和歧视,以不合理的条件限排斥其他厂家,影响公平竞争。 证明材料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技术参数: 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关于图像压缩比的要求: 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根据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认证的可得压缩比例评分。 (1)经认证压缩比例<30%,得1分; (2)经认证压缩比例≥30%且<60%,得3分; (3)经认证压缩比例≥60%,得5分。 请求:现请贵方就上述异议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在限期内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删除相关针对性参数。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16条“具备无损压缩能力”修正为“具备压缩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的“数据进行无损压缩”修正为“数据进行压缩”。 质疑九: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超聚变,存在严重的指向性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权益。 基本事实:据不完全统计,本招标项目的多条招标参数为超聚变独有参数。多个招标网站上的招投标及中标信息显示,不同招标项目的招标参数相同,且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参数描述一致,中标方均为超聚变。因此本招标项目存在对潜在供应商实现区别对待和歧视,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厂家,影响公平竞争。 证明材料如下: 5、支持QuickAssist Technology(QAT)技术,15GB大小的虚拟机跨主机热迁移≤20s,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6、支持以集群为单位设置跨代CPU虚拟机热迁移属性,支持同一CPU厂商不同CPU型号服务器组建在同一逻辑集群中,并且支持虚拟机在不同CPU型号服务器之间进行业务不中断热迁移,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7、管理平台界面支持服务器硬件节点管理和运维功能:使用服务器前后面板真实物理视图叠加器件状态指示灯、高亮效果等展示服务器的信息和状态,支持展示整机、硬盘、网口、电源的信息和状态,方便用户查看设备、器件的信息和状态,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市规****技术中心超融合平台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请求:现请贵方就上述异议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在限期内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删除相关针对性参数。 答:经查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的产品及厂商≥3家,相关参数不具备倾向性。 质疑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 12、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事实依据: 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不是国家规定的必检项,仅仅是个别厂家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的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不能以某一家的检测报告内容作为限制性参数,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制造商产品部分功能截图无法完全证明产品功能细节,但产品制造商可通过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证明产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截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将“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以及“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修改为“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或附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软件界面截图等”。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12条和第16条中“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相关描述统一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十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 13、支持P2V、V2V、C2V等在线迁移,源端支持物理机、Vmware虚拟机、KVM虚拟机、Openstack等多种云平台主机迁移,目标端广泛支持物理机、主流超融合、虚拟化及云环境等迁移功能,支持界面展示数据采集I/O存储空间使用情况和I/O变化情况,可编辑数据采集任务,包括启动、停止、暂停、删除等操作,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证明; 14、支持第三方异构虚拟化平台纳管功能,包括主流的Vmware平台、华为FusionCube平台等统一纳管,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5、内置备份支持自动校验功能,可进行校验周期设置、检验速度设置、开始时间设置,需具备≥4种主流校验类型方式,至少包含MD5、CRC32、SHA1、SM3校验方式,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16、内置备份支持自动校验功能,可进行校验周期设置、检验速度设置、开始时间设置,需具备≥4种主流校验类型方式,至少包含MD5、CRC32、SHA1、SM3校验方式,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17、管理平台界面支持服务器硬件节点管理和运维功能:使用服务器前后面板真实物理视图叠加器件状态指示灯、高亮效果等展示服务器的信息和状态,支持展示整机、硬盘、网口、电源的信息和状态,方便用户查看设备、器件的信息和状态,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事实依据: 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不是国家规定的必检项,仅仅是个别厂家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的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不能以某一家的检测报告内容作为限制性参数,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制造商产品部分功能截图无法完全证明产品功能细节,但产品制造商可通过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证明产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截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将“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以及“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修改为“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或附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软件界面截图等”。 答:将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第13、14、15、16、17条中“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证明”、“提供软件界面截图”等相关要求统一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第15,16条内容相同,故删除第16条。 质疑十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 ▲5、支持QuickAssist Technology(QAT)技术,15GB大小的虚拟机跨主机热迁移≤20s,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6、支持以集群为单位设置跨代CPU虚拟机热迁移属性,支持同一CPU厂商不同CPU型号服务器组建在同一逻辑集群中,并且支持虚拟机在不同CPU型号服务器之间进行业务不中断热迁移,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8、支持vGPU/显存任意大小切片功能,实现业务负载与GPU/CPU解耦,支持GPU**池化业务运算时动态提供vGPU**,支持GPU跨机聚合,支持更小粒度GPU**切分能够按算力百分比及MB级别划分显存大小并进行异构算力**申请,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9、支持提供统一存储服务,超融合集群中每个节点宿主机均需同时支持块存储、NAS文件存储和Object对象存储的融合存储功能,实配对应存储容量的块+文件存储授权,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1、提供ROW((Redirect-On-Write)卷快照功能,实现高效率快照机制,且要求不引起原卷性能下降不超过5%,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事实依据: 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不是国家规定的必检项,仅仅是个别厂家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的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不能以某一家的检测报告内容作为限制性参数,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制造商产品部分功能截图无法完全证明产品功能细节,但产品制造商可通过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证明产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截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将“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以及“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修改为“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或附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软件界面截图等”。 答:将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第5、6、8、9、11条中“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和“提供软件界面截图”相关要求统一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十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21、元数据部分可以使用RAID10/mirror/RAID6的保护。 事实依据:每个厂家元数据部分保护机制不同,招标文件硬性要求使用RAID10/mirror/RAID6保护机制参数,涉嫌指定供应商。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厂家控标参数条款,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保留“支持元数据保护”功能即可;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21条修正为“支持元数据保护功能”。 质疑十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 9、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管理功能要求支密码复杂度,有效期,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提供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功能截图; 11、安全网卡: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配备PCIe防护模块,提供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能,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支持国密VPN算法,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事实依据: 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不是国家规定的必检项,仅仅是个别厂家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的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不能以某一家的检测报告内容作为限制性参数,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制造商产品部分功能截图无法完全证明产品功能细节,但产品制造商可通过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证明产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截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将“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以及“提供软件界面截图证明”修改为“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或附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软件界面截图等”。 答:删除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集群节点技术参数第9条中“提供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功能截图”和第11条中“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质疑十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12、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事实依据:每个厂家实现的方式不同,招标文件要求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涉嫌指定为华为品牌。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厂家控标参数条款,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保留“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等核心功能即可。 答:删除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技术参数中“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 质疑十六: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 11、安全网卡: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配备PCIe防护模块,提供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能,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支持国密VPN算法,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事实依据: 经调研,不同制造商的产品形态不同,功能不受影响,此参数明确要求提供安全网卡,存在控标行为。从性能角度评估,未提供PCIe的硬件参数,不能简单说明硬件形态比软件形态好。对于超融合而言,软件防火墙等使用的是服务器高端硬件,不一定比PCIe外置形态性能低。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各制造商的官网自主进行发布产品信息,不同品牌产品所公示的内容有所不同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官网截图,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各制造商的产品技术白皮书存在无法完全证明产品功能细节,但产品制造商可通过产品技术规格书、宣传样册资料、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证明产品参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特定参数的技术白皮书,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删除厂家控标参数条款,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修改为:支持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能即可,不限定实现方式。 答: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第11条中要求产品具备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的硬件基础,未强制要求在交货时配备安全网卡。经查询多家厂商公布的产品信息,满足本参数的产品及厂商≥3家。 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第11条中的“安全网卡”修正为“安全网卡扩展功能”。 删除参数中“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和“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质疑十七: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5、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2.4GHz),提供数据库软件兼容性说明,内存≥256GB,内存频率≥3200MHz,配备≥2*25Gb SFP28双端口网卡(含≥4个25Gb SFP28光模块),配备≥2个2000W白金交流电源,冗余电源,保证最高性能; 事实依据: 国产CPU路线不统一,有ARM架构、C86架构、MIPS架构等。不同架构CPU核的定义不同,**C86架构单核性能普遍高于ARM架构,32核C86架构CPU能支持64线程,而48核ARM架构CPU只支持48线程。招标文件仅要求国产CPU的规格为≥48Core,未提CPU架构和线程等关键信息,造成不公**不对等竞争,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且本项目中超融合节点服务器CPU要求为Intel 6530是国外的CPU,说明本项目为非信创项目。招标中服务器设备能够采用国外CPU,存储CPU和服务器CPU一样可以使用非国产的CPU,国内外大型存储厂商采用非国产CPU的存储性能同样能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质疑请求1:****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厂家控标参数条款:按照架构明确参数内容 C86架构: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32Core;≥64线程;≥2.7GHz) ARM架构:单节点配置≥2颗国产CPU(≥48Core;≥48线程;≥2.4GHz) 质疑请求2:****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厂家控标参数条款,不限定架构,只限定性能。 单节点配置≥2颗CPU(≥48线程,≥2.4GHz) 答:此处投标方案中的存储设备只要满足单颗CPU≥48Core;≥2.4GHz性能要求即可。参照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设备处理器要求为国产CPU,保障存储数据安全。 质疑十八: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 9、管理功能要求支密码复杂度,有效期,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提供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功能截图; 事实依据:经调研,市场上多家主流厂商均支持传感器功能,实现服务器内部温度的监控效果。只是视觉呈现方式多样化。该条参数指定呈现方式为3D界面,单一指向“超聚变”品牌服务器,存在控标问题,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结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删除厂家控标参数条款:“3D海洋传感器”,或者修改为:“温度监控”,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第9条修正为“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开/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志、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提供电源监控,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质疑十九: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 14、支持第三方异构虚拟化平台纳管功能,包括主流的Vmware平台、华为FusionCube平台等统一纳管,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事实依据:此参数明确提出“华为FusionCube”,****实验室现网并没有“华为FusionCube”,并且纳管“华为FusionCube”需要华为提供API接口实现,涉嫌控标和指定供应商。并且要求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参数不是国家规的必检项,仅仅是个别厂家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做的检测,并不具有权威性,不能以某一家的检测报告内容作为限制性参数,限制和排斥其他投标人。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质疑请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删除厂家控标参数条款:“华为FusionCube平台等统一纳管”,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 答:市面上支持第三方异构虚拟化平台纳管功能(包括主流的Vmware平台、华为FusionCube平台等统一纳管)的品牌≥3个。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第14条中“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二十: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5分)-病理图像压缩比(5分) 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根据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认证的可得压缩比例评分。 (1)经认证压缩比例<30%,得1分; (2)经认证压缩比例≥30%且<60%,得3分; (3)经认证压缩比例≥60%,得5分。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事实依据:这条参数为“华为”独家控标参数,业界只有华为具有,存在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kfb、svs、sdpc等格式落盘是HDFS文件或者NFS文件,****设备厂商均能满足要求;数据压缩是非必要操作,目前仅华为支持招标文件中的压缩方法; (2)对实验室而言,数据压缩理论上能节省空间,****设备厂商也能支持,从目****设备厂****医院主流品牌,****医院都换成该标准的仪器; (3)从样本库角度而言,推动该标准的方式是开放。请所有的上游医疗设备、下游存储设备都能满足标准要求,****医院、实验、PI团队购买的设备都是遵循标准,才能让图像存储标准成为事实。 (4)如果该标准成为开源,各家存储厂**能支持。 质疑请求1: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分析,本次采购内容中分布式存储设备是用于病理图像文件和测序数据等数据存储,存储是本项目最核心的设备,技术指标在招标前应进行三个及以上的国内外大型存储厂商的POC现场测试,存储设备的POC测试数据和参数才能作为招标参数依据。据了解,实验室并未进行三家以上的存储厂商现场POC测试,然而此次招标参数却指向华为存储单一品牌。现申请贵单位邀请国内外大型存储厂商进行全面的、严格的POC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制定最终符合该科研项目数据存储的招标参数,从而实现科研项目的高质量执行。 质疑请求2:****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请重新审核招标文件,删除厂家控标参数条款,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参数第16条中“具备无损压缩能力”修正为“具备压缩能力”,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5分)-病理图像压缩比(5分)中“数据进行无损压缩”修正为“数据进行压缩”。满足本参数的品牌≥3个。 质疑二十一:设定非强制性资质认证,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 中“技术参数:”如下指标: 12、支持EC纠删码冗余模式,M+N支持M=1、2、3、4(允许故障4节点),支持EC利用率94%以上,修改原有纠删码配置,可以根据数据重要性灵活调节冗余度。同时父目录和子目录可以有不同的纠删码配置,如:父目录EC4+3,子目录EC8+4,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6、支持场景化数据压缩,对病理图像(kfb、svs、sdpc等格式)具备无损压缩能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以上条款并非国家强制标准检测项目,将前述参数的佐证材料限定为测试报告,存在增加供应商投标成本、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测试报告必要时间的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以上条款要求提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CNAS”是中国****委员会的英文缩写,该机构虽系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经****总局确定,从事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评价活动的权威机构,负责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运行。本次项目招标不属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从事的下列活动之一:****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但没有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检测机构需得到CNAS、CMA认证认可。 法律依据: 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属于变相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认证作为要求所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属于《****财政局****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 号)第一条第9项“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的情形。 同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属于在投标阶段变相要求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背书作为资格要求的行为。属于《****财政局****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 号)第一条第7项“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应当认定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 请求1:删除“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的不合理要求。 请求2:删除相关恶意控标、限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条款,按****政府法律法规的原则,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三)分布式存储设备技术参数”第12条和第16条中“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统一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二十二:设定非强制性资质认证,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如下指标: 14、支持第三方异构虚拟化平台纳管功能,包括主流的Vmware平台、华为FusionCube平台等统一纳管,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以上条款并非国家强制标准检测项目,将前述参数的佐证材料限定为测试报告,存在增加供应商投标成本、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测试报告必要时间的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以上条款要求提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CNAS”是中国****委员会的英文缩写,该机构虽系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经****总局确定,从事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评价活动的权威机构,负责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运行。可本次项目招标不属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从事的下列活动之一:****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但没有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检测机构需得到CNAS、CMA认证认可。 法律依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属于变相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认证作为要求所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属于《****财政局****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 号)第一条第9项“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应当认定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 1、删除“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的不合理要求。 2、删除相关恶意控标、限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条款,按****政府法律法规的原则,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 答:将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第14条中“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及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二十三:设定非强制性资质认证,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如下指标: ▲5、支持QuickAssist Technology(QAT)技术,15GB大小的虚拟机跨主机热迁移≤20s,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6、支持以集群为单位设置跨代CPU虚拟机热迁移属性,支持同一CPU厂商不同CPU型号服务器组建在同一逻辑集群中,并且支持虚拟机在不同CPU型号服务器之间进行业务不中断热迁移,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9、支持提供统一存储服务,超融合集群中每个节点宿主机均需同时支持块存储、NAS文件存储和Object对象存储的融合存储功能,实配对应存储容量的块+文件存储授权,提供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11、提供ROW((Redirect-On-Write)卷快照功能,实现高效率快照机制,且要求不引起原卷性能下降不超过5%,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 以上条款并非国家强制标准检测项目,将前述参数的佐证材料限定为测试报告,存在增加供应商投标成本、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测试报告必要时间的问题,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以上条款要求提供“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CNAS”是中国****委员会的英文缩写,该机构虽系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经****总局确定,从事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评价活动的权威机构,负责合格评定机构国家认可体系运行。可本次项目招标不属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从事的下列活动之一:****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但没有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要求检测机构需得到CNAS、CMA认证认可。 法律依据: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属于变相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认证作为要求所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属于《****财政局****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 号)第一条第9项“将国家、****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之规定,应当认定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请求 1、删除“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的不合理要求。 2、删除相关恶意控标、限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条款,按****政府法律法规的原则,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 答:将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二)超融合软件技术参数第5、6、9、11条中“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权威评测机构必须和产品认证厂商无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关系,或者股****公司,测试产品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完全一致,且测试结果达到本项要求)”统一修正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二十四:设定特有参数、功能,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中“技术参数”如下指标: 11、安全网卡: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配备PCIe防护模块,提供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能,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支持国密VPN算法,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 以上要求的技术指标是【****公司】的特有参数、功能,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此项招标要求与**三官网规格完全一致,明显是为特定厂商量身定制的控标参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质疑请求 请求1:删除“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的不合理要求。 请求2:删除相关恶意控标、限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条款,按****政府法律法规的原则,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 答:本条参数中要求产品具备支持扩展≥1*4端口安全网卡的硬件基础,未强制要求在交货时配备安全网卡。经查询多家厂商公布的产品信息,满足本参数的产品及厂商≥3家。 删除参数中“提供产品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材料”和“提供功能原厂技术白皮书” 质疑二十五:设定特有参数、功能,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4节点)”中“技术参数”如下指标: 9、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能够提供电源监控,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管理功能要求支密码复杂度,有效期,防火墙功能,3D海洋传感器,提供管理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功能截图 ; 以上要求的“3D海洋传感器”是【****公司】的特有参数、功能,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产品功能截图如下: https://www.****.com/cn//D_202410/****747_30008_0.htm 以上证据表明,此项招标要求与**三官网规格完全一致,明显是为特定厂商量身定制的控标参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质疑请求 请求1:删除“提供投标产品该功能的CNAS或者CMA资质的三方权威评测机构签字盖章的测试报告”的不合理要求。 请求2:删除相关恶意控标、限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违法条款,按****政府法律法规的原则,重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 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一)超融合服务器节点技术参数”第9条修正为“集成管理:配置≥1Gb独立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配置虚拟KVM功能,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开/关机、重启、更新Firmware、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提供服务器健康日志、服务器控制台录屏/回放功能,提供电源监控,支持动态功率封顶”。 质疑二十六:本次招标中采购设备服务器、超融合软件、存储、交换机都是通用类型的信息化产品,未设定核心产品。 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提出: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针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出要求,在第三款中,则明确提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设置核心产品的必要性,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先对“核心产品”的品牌进行认定,再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评审。然而实验室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各级财政资金,应严格执行本条令,并在招标清单中设置核心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请求:分布式存储是本次招标设备中的重要设备,价格占本次招标预算的65%以上,请将分布式存储设定为核心设备。 答:****政府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通知 (一)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的技术参数调整后将以补遗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病理图像压缩比(5分)”的评分标准修改为: 投标设备(分布式存储设备)可对病理图像(如jpg、kfb、svs、sdpc等格式)数据进行压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带制造商签章的证明材料中测定的有效压缩比例评分。 (1)有效压缩比例<30%,得1分; (2)有效压缩比例≥30%且<60%,得3分; (3)有效压缩比例≥60%,得5分。 (三)招标文件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8日10时30分(**时间)前。标书代写 (2)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2月8日10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