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光水〔2024〕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质量标准,原则同意所报**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县斛山乡、****办事处、孙铁铺镇3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水厂主管网改线工程:拆除重建φ450主管道935米、φ200主管道935米、φ160主管道1700米等;
(二)光白路升级改造斛山段农村饮水主管网改线工程:铺设φ200主管道9600米;
(三)孙铁铺镇刘寨村东郑湾等12个村民组供水保障工程;铺设主、支管网25000米,入户385户;
****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铺设主、支管网5030米(其中:φ160输水管道4410米,φ110输水管道620米)、不锈钢蓄水池(350m #179;)1座,一体化净水设备(100m #179;/h)1套,加压设备1套。
****水厂管网延伸配水管网工程:铺设主、支管网 4500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县财政衔接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工期为5个月。
八、招投标要求: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规定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和报告招标情况。
九、审批该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为: ****出具的《关于**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无新增用地的情况说明》、****出具的《关于**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节能审查情况的说明》、****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财政衔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光政办〔2024〕16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的回复》。
十、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总投资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办理。
****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