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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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县**镇兴法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24****334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县东升乡东升村

联系方式:188****4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3****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劳务人员,保证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5)及时调整采购人认为不适合继续在****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实施岗前及在岗位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要求保证完好,在扣除自然损因素后完好率达到 100%。 (8)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资,加强物耗成本管理。 (9)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32,036.00元

合同金额:732,036.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6
合同公告
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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