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计划购买基层民政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基层民政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购买内容
(一)承担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配合做好乡镇慈善工作,指****社区慈善;
(三)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四、购买服务时间
一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项目资金。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七、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有提供服务意向的供应商,按相关要求作出合理报价(含税),于2025年1月20日18:00前,将基层民政服务方案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加盖骑缝章报至****(金秀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以上资料用A4纸进行装订,复印件盖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8:00-12:00,15:00-18:00(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民政局五楼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福利股。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联系事项
韦丽:077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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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