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敦睦村邓背组工业集中区18栋28号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朋****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个体工商户)拟投资200万元,****工厂的部分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1100m2,建设单位在厂房内设置2条挤出造粒生产线、原料区、产品区等。本项目主要利用废EPE珍珠棉,废EPS泡沫(不沾染油类及危险品的原料)进行熔融造粒。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不设置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敦睦工****处理中心处理,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废气:造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 (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将会产生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等处理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过****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