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篁忻线篁岸-张村公路改建工程(篁岸-寺坞段) |
**县池淮镇 |
**** |
工程起点位于城白线、里河线交叉口,终点位于现状篁忻线、寺坞村村道T形交叉口,线路全长3.60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3.5m,路面12m。 |
无异议 |
建设期废水、 废气、固废、噪声、生态恢复 |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工程养护、施工降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固废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先进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消声减震措施;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合理复垦复绿。 |
| 2 |
年产5万吨竹制品深加工项目 |
****开发区**路2024-4号地块 |
**东竹****公司 |
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购置经开区**支路2024-4地块,**厂房、仓库、办公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竹片仓、软化塔、MVR蒸发系统等设备,建设年产5万吨竹制品生产线。 |
无异议 |
建设期运营期废水、 废气、固废、噪声 |
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固废管理,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先进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5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153
通讯地址:****中心****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