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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2MA0YTGY57F | 建设单位法人:梁义杰 |
| 梁义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 ****开发区**街宋杖子村**矿业西南侧 |
| ****年产2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街宋杖子村**矿业西南侧 |
| 经度:119.641581 纬度: 41.445085 | ****机关:****开发区审批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0-30 |
| 朝建开审〔2019〕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2MA0YTGY5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382MA0YYG3T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82MA0U337P8P | 竣工时间:2024-08-30 |
| 2024-09-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25 |
| 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之家官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投资5100万元,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及附属建筑。新购置设备2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活性炭2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晾晒成品库房、办公室等;新购置设备10台套;年生产6600吨活性炭。 |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2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两台炭化活化一体炉及其配套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雷磨: 果壳皮、压柴与兰炭进入雷磨机进行破碎处理。 (2)混料、成型制粒: 雷磨后的物料送入混料机与水玻璃、糊化淀粉、羟甲基纤维素、氧化铝溶胶、膨润土进行混料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混料,雷磨后的物料属于细小的颗粒态,水玻璃、糊化淀粉、羟甲基纤维素、氧化铝溶胶、膨润土再混料过程中起到提高产品性能以及胶黏剂的作用,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混料后可成型为柱状品。 (3)炭化活化: 谈话工序是气体活化法生产活性炭过程中重要工序之一,该过程是把原料隔绝空气加热,物料中碳元素减少,已生产出合适活化工序所需要的碳质材料的工序,是活化前的主要准备和基础。 炭化过程实际上就是物料在低温条件下的干馏过程。在该过程中,物料在一定的低温范围内和隔绝空气的条件下逐步升温加热,物料中的低分子物质首先挥发,然后整个炭化过程中物料会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其中物理变化主要是脱水、脱气和干燥过程;化学变化主要是热分解和热缩聚两类反应。物料中有机化合物的氧键结合基被破坏,氧元素以H2O,CO,CO2等气体析出,同时形成芳香族化合物和交联的高强度碳分子结构固体;在炭化过程中,由于物料在高温分解时将氧和氢等非碳物质排出,失去氧氢后的碳原子则进行重新组合,形成具基石墨微晶结构的有序物,这种结晶物由六角形排列的碳原子平面组成,它们的排列是不规则的,因此形成了微晶之间的空隙,这些空隙便是炭化料的初始孔隙。活化工序是对炭化后半成品进行活化,使其更具有实用性,产品性能更好。活化原理是采用水蒸汽、烟道气(主要成分为CO2)或其混合气体等含氧气体作为活化剂,在高温下与炭接触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进行活化,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和其它碳氢化合物气体,通过碳的气化反应(“烧失”)达到在碳粒中造孔的的。活化炉的活化反应区域温度将逐步下降,如果活化区域的温度低于800℃,不能正常进行,所以在活化炉的活化反应区域需要同时通过部分空气与活化产生的煤气燃烧补充热量,以保证活化炉活化反应区域的活化温度。 炭化温度在400-500℃,活化温度在800℃,果壳皮、压柴与兰炭为活性炭主要成分,炭化活化后将H、O等成分会发出去形成碳骨架,水玻璃主要成分为碳酸钠、膨润土主要成分为硅铝酸钠,氧化铝溶胶主要成分为氧化铝,三者性质相似,属于高熔点物质,800℃依然保持原来的状态;糊化淀粉和羟甲基纤维素为有机化合物,主要成分为C、H、O高温炭化活化后主要保留了C的成分。 (4)余热锅炉、烘干炉: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热烟气一部分进入余热锅炉,另一部分热烟气为烘干炉提供热源,烘干炉采用低温烘干。 (5)冷却:烘干后的炭状物料进入循环冷却水池进行间接冷却。 (6)筛分:冷却后的活性炭进行筛分,成品直接进入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返回混料机中继续加工不外排。 (7)包装、出售: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雷磨: 果壳皮、压柴与兰炭进入雷磨机进行破碎处理。 (2)混料、成型制粒: 雷磨后的物料送入混料机与水玻璃、糊化淀粉、羟甲基纤维素、氧化铝溶胶、膨润土进行混料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混料,雷磨后的物料属于细小的颗粒态,水玻璃、糊化淀粉、羟甲基纤维素、氧化铝溶胶、膨润土再混料过程中起到提高产品性能以及胶黏剂的作用,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混料后可成型为柱状品。 (3)炭化活化: 谈话工序是气体活化法生产活性炭过程中重要工序之一,该过程是把原料隔绝空气加热,物料中碳元素减少,已生产出合适活化工序所需要的碳质材料的工序,是活化前的主要准备和基础。 炭化过程实际上就是物料在低温条件下的干馏过程。在该过程中,物料在一定的低温范围内和隔绝空气的条件下逐步升温加热,物料中的低分子物质首先挥发,然后整个炭化过程中物料会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其中物理变化主要是脱水、脱气和干燥过程;化学变化主要是热分解和热缩聚两类反应。物料中有机化合物的氧键结合基被破坏,氧元素以H2O,CO,CO2等气体析出,同时形成芳香族化合物和交联的高强度碳分子结构固体;在炭化过程中,由于物料在高温分解时将氧和氢等非碳物质排出,失去氧氢后的碳原子则进行重新组合,形成具基石墨微晶结构的有序物,这种结晶物由六角形排列的碳原子平面组成,它们的排列是不规则的,因此形成了微晶之间的空隙,这些空隙便是炭化料的初始孔隙。活化工序是对炭化后半成品进行活化,使其更具有实用性,产品性能更好。活化原理是采用水蒸汽、烟道气(主要成分为CO2)或其混合气体等含氧气体作为活化剂,在高温下与炭接触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进行活化,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和其它碳氢化合物气体,通过碳的气化反应(“烧失”)达到在碳粒中造孔的的。活化炉的活化反应区域温度将逐步下降,如果活化区域的温度低于800℃,不能正常进行,所以在活化炉的活化反应区域需要同时通过部分空气与活化产生的煤气燃烧补充热量,以保证活化炉活化反应区域的活化温度。 炭化温度在400-500℃,活化温度在800℃,果壳皮、压柴与兰炭为活性炭主要成分,炭化活化后将H、O等成分会发出去形成碳骨架,水玻璃主要成分为碳酸钠、膨润土主要成分为硅铝酸钠,氧化铝溶胶主要成分为氧化铝,三者性质相似,属于高熔点物质,800℃依然保持原来的状态;糊化淀粉和羟甲基纤维素为有机化合物,主要成分为C、H、O高温炭化活化后主要保留了C的成分。 (4)余热锅炉、烘干炉: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热烟气一部分进入余热锅炉,另一部分热烟气为烘干炉提供热源,烘干炉采用低温烘干。 (5)冷却:烘干后的炭状物料进入循环冷却水池进行间接冷却。 (6)筛分:冷却后的活性炭进行筛分,成品直接进入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返回混料机中继续加工不外排。 (7)包装、出售: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上料及输送过程采用防尘网,雷磨机采用“旋风+布袋”除尘系统、筛分机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共用1根15m排气简排放至大气环境,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赔(煅)烧炉窑二级标准。混料机、炭化活化一体炉、焦油灌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经1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光氧催化处理后,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循环冷却水池以及烟气净化池中水均为循环利用,定期补水,不排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至农田堆肥,不外排。3、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各界贡献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排放标准。4、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炭化活化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送附近垃圾点。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01)及修改单(2013)。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炭化活化一体炉: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脱硫塔+35m排气筒(DA002)。 (2)雷磨机、混料: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DA001),位于1#生产车间内。 (3)传送、冷却、筛分、罐装工序: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DA003),位于2#生产车间内。 (4)厂界: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定期洒水。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设备加隔声罩、减震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送附近垃圾点。 5、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环****公司处置。 |
| 废气:雷磨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1#),位于1#生产车间内;传送、冷却、筛分、罐装工序: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3#),位于2#生产车间内;炭化活化一体炉:布袋除尘器+脱硫塔+UV光氧催化装置1套35m排气筒(2#);混料: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1#)。废气处理设施效果更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运营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制度,防范事故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2、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二氧化硫:9.02t/a、氮氧化物:7.14t/a。3、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应手国家规定的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2、二氧化硫排放量:2.52t/a、氮氧化物排放量:1.008t/a。3、企业为登记管理,于2020年5月13日取得回执单,编号为**** |
| 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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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52 | 0 | 0 | 0 | 2.52 | 2.52 | / |
| 0 | 1.008 | 0 | 0 | 0 | 1.008 | 1.008 | / |
| 0 | 0.936 | 0 | 0 | 0 | 0.936 | 0.9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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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循环水池 | /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1 | 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脱硫塔+35m排气筒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焙(煅)烧窑2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炭化活化一体炉: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装置+脱硫塔+35m排气筒(DA002) | 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焙(煅)烧窑2级标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mg/m3,速率最大值为0.35kg/h;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mg/m3,速率最大值为0.1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9mg/m3,排放速率为0.74kg/h | |
| 2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雷磨机、混料: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DA001),位于1#生产车间内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14.90mg/m3,速率最大值0.10kg/h | |
| 3 | 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传送、冷却、筛分、罐装工序:布袋除尘器1套+1根15m排气筒(DA003),位于2#生产车间内 | 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5.0mg/m3,速率最大值为0.10kg/h | |
| 4 | 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定期洒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定期洒水 |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61mg/m3,无组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3mg/m3,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95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8mg/m3 |
| 1 | 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设备加隔声罩、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设备加隔声罩、减震降噪措施 | 厂界东、西、北、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1.8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2.0分贝 |
| 1 |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炭化活化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送附近垃圾点。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2001)及修改单(2013)。 | 炭化活化一体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送附近垃圾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环****公司处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运营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制度,防范事故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 企业已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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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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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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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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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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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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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