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公司**市**县三里**吕山金矿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项****信息化局批复备案,项目代码:********煤矿山〔2024〕1号)。项目位于**市**县三里镇,**排土场327.6万m3,满足需容纳240万m3(实方量)的排土要求,包含露天排土堆场、拦挡坝及配套设施。排土场使用年限5年(不含基建期),堆存总高度为90m。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容积76.64万m3,二期工程容积为250.96万m3。结****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对野生动物活动的影响,做好截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乱砍乱伐。落实各阶段排土场生态恢复措施。落实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不得超范围超时限占用林地。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剥离废土石进入排土场后分区作业,采用密目网苫盖覆盖和雾炮喷雾抑尘。设置绿化隔离带,场区外运道路采用碎石硬化,配备洒水车洒水降尘。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进入施工场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淋除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营运期排土场淋溶水经截水沟和盲沟收集至排土场内西侧沉淀池,经沉淀池(6000m3)沉淀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标准限值后部分回用于道路和排土场抑尘,其余通过泵送至沙南冲防洪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强化施工期噪声管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限值。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限值车速,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定期进行车辆养护,降低噪声影响。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进入排土场的废土石来源,确保项目实施后,排土场土质不下降。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分类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沉淀池沉渣定期回填至排土场。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7617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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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