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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闫凤美因继承郑书员的遗产,于2025年1月15****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心查明事实如下:
**市**区唐海镇馨港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901室不动产的一半为郑书员的遗产。郑书员的母亲死亡、父亲健在,郑书员的父亲、长女、次女均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妻子闫凤美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中心将为闫凤美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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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