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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隆江镇总铺洋水闸等6宗病险水闸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根据《******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6号)、《自然**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县隆江镇总铺洋水闸等6宗病险水闸重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工作,最终编制完成《**县隆江镇总铺洋水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县隆江镇红排渠排洪水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县隆江镇邦山排洪水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县隆江镇蟹地水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县溪西镇水口五孔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县溪西镇港仔排水闸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若工程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则需按照《******厅关于规范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2708号)文件要求,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工作,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 ||
| 否 | ||
| 投资额(¥177,000,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中介机构需要****委员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备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含)以上资质证书。 | ||
| 无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止。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项目服务费暂不做评估与测算,具体服务金额参照有关收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5-01-2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