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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9MA5LC22339 | 建设单位法人:王鸿斌 |
| 张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工业园区 |
| ****400kt/a预焙阳极碳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9_0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壮族自治区 **市 **县 桂黔****园区 |
| 经度:105.76435 纬度: 24.67848 | ****机关:******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2-03 |
| 百环管字〔2018〕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9MA5LC****9001V |
| 2022-07-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1047 |
| 13893.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9MA5LC223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态兴环境****公司 |
| ****1000MA5NW18U0K | 验收监测单位:**态兴环境****公司 |
| ****1000MA5NW18U0K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3JYi1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00kt预焙阳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kt预焙阳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主要为:生石油焦破碎→煅烧→中碎筛分→配料、固体改质沥青破碎→沥青溶化→保温、煅后焦和液体沥青混捏→振动成型→焙烧→成品入库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主要为:生石油焦破碎→煅烧→中碎筛分→配料、固体改质沥青破碎→沥青溶化→保温、煅后焦和液体沥青混捏→振动成型→焙烧→成品入库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设置雨水沉砂井和污水排放检测井。项目生产产生的冷却水经处理后要循环回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可作为生产用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法,设计处理规模100立方米/天)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石油焦煅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沥青溶化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净化和布袋除尘器处理;混捏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焦粉吸附系统净化处理;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可采用全蒸发喷雾冷却塔+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净化处理;原料转运站、石油焦煅烧、沥青转运站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返回料处理车间、制糊成型车间配料系统(二)产生的粉尘可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糊成型车间石油焦、返回料中碎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焙烧车间填充料、阳极清理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各种经处理后的废气名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的规定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须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的规定要求。 (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处理措施,合理进行平面布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原料返回本项目混捏前配料工序使用;混、成型过程产生的废石油焦可返回磨粉工序使用;成型车间产生的废糊料、废生阳极和焙烧车间产生的废焙烧阳极可返回生产工序使用;废筑炉料、脱硫石膏、废填充料细粉可送至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冷却池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建设。电捕焦油、废导热油和SCR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及标志牌对煅烧、焙烧废气排放过程要设置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六)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厂区要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沥青熔化车间、氨水储罐、沥青围堰、事故油池、导热油循环站、导热油储槽、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煅烧车间、糊料车间、成型车间、冷却车间、焙烧车间、原料转运站、沥青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阳极转运站、成品仓、一般固废暂存库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化验室、变电站、空压站、汽机间、余热锅炉房、除盐水站、综合仓库、办公及生活设施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所采取的防渗技术要求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以及消防废水收集池,配备事故应急处置设备、材料,落实人员和责任。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场所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和护栏。 (八)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及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根据《报告书》测算,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238.26吨/年、氮氧化物395.92吨/年。项目建设所需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县辖区内调剂解决。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已按照雨污分流建设管网,设置雨水沉砂井和污水排放检测井。项目生产产生的冷却水经冷却水循环系统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再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法)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石油焦煅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沥青溶化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净化和布袋除尘器处理;混捏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焦粉吸附系统净化处理;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可采用全蒸发喷雾冷却塔+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净化处理;原料转运站、石油焦煅烧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将固体改质沥青变换成液态沥青,液态沥青不需要破碎等,不产生粉尘等无组织废气;返回料处理车间、制糊成型车间配料系统(二)产生的粉尘可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制糊成型车间石油焦、返回料中碎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焙烧车间填充料、阳极清理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各种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的规定要求。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的规定要求。 (三)项目采取建筑物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以及绿化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成型车间和焙烧车间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商贸有限公司;煅烧炉、焙烧炉维修产生的废筑炉料和阳极焙烧产生废填充料细粉目前尚未产生,****公司处置;成型车间冷却水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石油焦吸附产生的废料回用于生产;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焦油、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委托****处理,生产工序产生的各种危废生产中如不能及时回用或清运,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各种危废均分类存放。 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等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进行防渗、防雨、防风等措施,进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 (五)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及标志牌,已对对煅烧、焙烧废气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已通过验收,已与****监控中心联网,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监控中心备案成功。 (六)沥青熔化车间、氨水储罐、沥青围堰、事故油池、导热油循环站、导热油储槽、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已建设防渗效果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m,K≤1×10-7cm/s;煅烧车间、糊料车间、成型车间、冷却车间、焙烧车间、原料转运站、沥青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阳极转运站、成品仓、一般固废暂存库为一般防渗区,已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化验室、变电站、空压站、汽机间、余热锅炉房、除盐水站、综合仓库、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水泥硬化的简单防渗措施。 (七)项目已建设有一座事故应急池(800m3),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场所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和护栏。已编制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 (八)项目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监测计划,并按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九)****公司网站公示企业生产信息,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项目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总量为95.62t/a,小于排污许可证中全厂核定排放总量的129.07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63.64/a,远远小于排污许可证中全厂核定排放总量的395.92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87.11t/a,小于排污许可证中全厂核定排放总量的238.26t/a。 |
| 原料由固体改质沥青改成液态沥青,沥青的成分未发生改变,只是物理性质发生改变,改变后减少了破碎和转运产生的粉尘,减少了熔化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的废气排放,故减少了转运站废气处理设施的使用,变化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事故应急池(800m3)。2、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3、设置有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约为3500m3。 | 实际建设情况:1、事故应急池(800m3)。2、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3、设置有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约为3500m3。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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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890000 | 0 | 0 | 0 | 890000 | 890000 | / |
| 0 | 187.11 | 238.26 | 0 | 0 | 187.11 | 187.11 | / |
| 0 | 163.64 | 395.92 | 0 | 0 | 163.64 | 163.64 | / |
| 0 | 95.62 | 129.07 | 0 | 0 | 95.62 | 95.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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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 ****处理站设计规模 2400m3/d | 废水处理后各项因子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 1 用于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水水质要求。 |
| 1 | 烟气净化设施及除尘器 |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焙烧炉:2套烟气净化装置。石油焦煅烧:2套烟气净化装置。沥青熔化器和保温烟气:2套烟气净化器。混捏、成型过程:2套净化器。原料转运站:4套除尘器。石油焦煅烧粉尘:10套除尘器。返回料处理工序:2套除尘器。制糊成型工序:14套除尘器。焙烧车间填充料处理系统、阳极清理系统:2套除尘器。 | 阳极焙烧废气排放口、沥青保温烟气排放口、混捏成型烟气排放口及各产尘工序排放口二氧化硫、氟化物、颗粒物、沥青烟排放浓度均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标准限值,苯并[a]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
| 1 | 建筑物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以及绿化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输送机煅烧炉、焙烧炉等,主要采取建筑物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以及绿化隔声等措施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
| 1 |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厂区要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沥青熔化车间、氨水储罐、沥青围堰、事故油池、导热油循环站、导热油储槽、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煅烧车间、糊料车间、成型车间、冷却车间、焙烧车间、原料转运站、沥青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阳极转运站、成品仓、一般固废暂存库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化验室、变电站、空压站、汽机间、余热锅炉房、除盐水站、综合仓库、办公及生活设施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所采取的防渗技术要求要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 沥青熔化车间、氨水储罐、沥青围堰、事故油池、导热油循环站、导热油储槽、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水池、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已建设防渗效果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m,K≤1×10-7cm/s;煅烧车间、糊料车间、成型车间、冷却车间、焙烧车间、原料转运站、沥青转运站、返回料处理车间、阳极转运站、成品仓、一般固废暂存库为一般防渗区,已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化验室、变电站、空压站、汽机间、余热锅炉房、除盐水站、综合仓库、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水泥硬化的简单防渗措施。 |
| 1 | 做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除尘器收集粉尘可作为原料返回本项目混捏前配料工序使用;混、成型过程产生的废石油焦可返回磨粉工序使用;成型车间产生的废糊料、废生阳极和焙烧车间产生的废焙烧阳极可返回生产工序使用;废筑炉料、脱硫石膏、废填充料细粉可送至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冷却池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可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建设。电捕焦油、废导热油和SCR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固废成型车间和焙烧车间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商贸有限公司;煅烧炉、焙烧炉维修产生的废筑炉料和阳极焙烧产生废填充料细粉目前尚未产生,****公司处置;成型车间冷却水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石油焦吸附产生的废料回用于生产;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焦油、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委托****处理,生产工序产生的各种危废生产中如不能及时回用或清运,均暂存于危废间内,各种危废均分类存放。 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等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进行防渗、防雨、防风等措施,进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 |
| 1 |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以及消防废水收集池,配备事故应急处置设备、材料,落实人员和责任。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场所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和护栏。 | 项目已建设有一座事故应急池(800m3),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场所周边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和护栏。已编制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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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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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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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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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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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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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