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17年11月22日,****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公开调试起止时间特此进行补充公示。
****1600t/a聚酰亚胺薄膜、2000t/a4,4ˊ-二氨基二苯醚建设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9月10日竣工完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7日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