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含智能调配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内容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原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含智能调配服务))其他商务需求-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以中标供应商在药品交易平台的发布价作为基准价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只需报一个折扣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不接受区间报价,且不能为负数,投标折扣率需精确到1%且范围为:0%<投标折扣率≤100%,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在中标后将作为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款项计算依据。
现修改为: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以中标供应商在药品交易平台的发布价作为基准价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只需报一个折扣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不接受区间报价,且不能为负数,报价范围为:0%<投标折扣率≤100%,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在中标后将作为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款项计算依据。
(二)原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含智能调配服务))-附表一:****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含智能调配服务)-(一)项目要求:
9.采购人会提前3个工作日下达采购清单,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如超过采购人规定时间未送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有紧急订单,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
现修改为:
9.采购人会提前3个工作日在药品交易平台下达采购清单,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如超过采购人规定时间未送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有紧急订单,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沟通协商解决,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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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沙朗卫康街9号
联系方式:0760-****2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石岐区**北路18号206卡(之十一)
联系方式:0760-****96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颖红
电 话:0760-****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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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