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6日16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0日17时30分00秒
本****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板块制度流程优化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99.2万元(人民币) |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 2 | **市****公司 | 97万元(人民币) |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 3 | 深****公司 | 99.8万元(人民币) |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市****公司 | / | / |
| 3 | 深****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2 | **市****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3 | 深****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受****的委托,就****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板块制度流程优化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1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板块制度流程优化咨询服务项目;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1.3招标范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迪拜公司制度流程优化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1.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工作期,1个月修订宣贯期。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09:30整(**时间);
3.2开标地点:**中招联公共**交易平台(**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4层)第八开标室。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
4.2评标地点:**中招联公共**交易平台(**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5层)第十一评标室;
4.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992000.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报价(元):970000.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公司;
投标报价(元):998000.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0楼
联 系 人:石会泸
联系电话:137****11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鹏、郭峰
联系电话:0371-****0878,186****0896
联系地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412室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0楼
联系人:石会泸
电话:137****11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系人:孙鹏、郭峰
电话:****0878/186****089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