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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客运站管理规定》,我局受****集团****公司**至**(新开)客运班线申请,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5日内对该申请事项向本单位提出并送达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书面意见应署名并附联系方法,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不署真实姓名或不留联系方式的不予采纳或受理)。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陈述权、申辩权。
联系人:刘文君
联系地址:****中心4****运输局窗口
电话:0352-****191
邮箱:dtjtjspk@163.com
**至**客运班线。起讫地:**市平**、**市**区;****车站:****车站、****总站,拟投入1部28座中型中级客车,里程475公里,途经地:G208、S206、G338、S305、G209、S218、G59,日发班次下限:0.5,中途停靠地及站点:**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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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