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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申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行政许可服务科联系(电话:****4744)。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 单位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 | 季玉霞 |
| 地址 | **市**镇蔡桥村 |
| 许可编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