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汽车零配件、小五金产品表面处理项目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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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6MA8QQNKR8W汪鹏豪
陈霞******区
**省铜****处理中心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0吨汽车零配件、小五金产品表面处理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区 ****开发区****工业园管理)24栋
经度:118.044722 纬度: 30.991389****环境局
2024-03-14
铜环审〔2024〕8号****0706MA8QQNKR8W001P
2024-06-18868
60****
****0706MA8QQNKR8W**省分众****公司
****0100MA2MR2DKXA**省分众****公司
****0100MA2MR2DKXA2024-07-02
2024-12-172025-01-14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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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租赁24#厂房北侧一半厂房(高22m),一层(高7.5m),占地面积为1000m2;布设1条滚镀铜镍代铬生产线、1条滚镀铜生产线、1条滚镀锌镍合金生产线、1条滚镀铜锡生产线、1条滚镀镍银金生产线,生产线上方设置行车线路,年处理五金件、小五金件、汽车零部件共1000吨,年镀层面积为14.8万m2租赁24#厂房北侧一半厂房(高22m),一层(高7.5m),占地面积为1000m2;布设1条滚镀铜镍代铬生产线、1条滚镀铜生产线生产线上方设置行车线路,年处理五金件400吨(其中表面处理滚镀铜工件镀层面积1.4万m2/a、表面处理滚镀铜镍代铬工件镀层面积4.2万m2/a)
阶段性建设,滚镀锌镍合金生产线、滚镀铜锡生产线、滚镀镍银金生产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滚镀铜生产线中镀黄铜工序已建成,暂未启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脱脂工序使用的除油粉主要成分为硫酸10%,硫酸铁5%、氧化剂3%、活化剂(长链脂肪醇聚氧乙烯醚)2%、余量水,脱脂过程会产生的酸雾气体(G-硫酸雾),通过槽体密闭+酸雾抑制剂+槽侧边吸抽风装置收集产生的酸性气体,废气经支管输送进入废气总管,最终送入酸雾废气喷淋塔处理实际使用除油粉的主要成分为改性季铵盐聚氧乙烯醚8%,五水偏硅酸钠25%、零水偏硅酸钠20%,纯碱20%,无水硫酸钠19%、高效分散剂8%;无酸性废气产生,产生的少量碱性废气通过槽体密闭+槽侧边吸抽风装置,经支管输送进入废气总管,最终送入酸雾废气喷淋塔处理。
此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并减少酸雾产生。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环评设计项目生活废水和浓水经化粪****处理中心生活污****处理厂处理;环评规划酸雾废气塔排水进入综合废水收集桶收集。 环评设计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前处理废水和综合废水收集桶容积均为3m3。 2、废气:环评设计电镀生产线脱脂除油、活化、酸洗等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硫酸雾等)经收集至1套酸雾废气塔(三级碱液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氯化氢、硫酸雾通过27m排气筒(DA001)排放。 3、中水回用:中水暂未回用 环****处理中心中水回用系统建成运行后,****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80%的****处理厂,20%废水经回用水专用管道输送至车间回用水池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电镀脱脂水洗环节和酸性喷淋塔环节。1、废水:根据企业实际管网设置,厂区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排入综合废水收集桶经****处理中心****中心处理;实际由于酸雾废气塔废水主要处理除油、活化、酸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因此企业实际将酸雾废气塔排水与上述工序废水一并收集至前处理废水收集桶内,经专****处理中心****中心处理;实际由于重金属废水和综合废水产生量较小,重金属废水收集桶和综合废水收集桶容积为2m3,其余废水收集桶容积仍为3m3,暨4个3m3废水收集桶(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和前处理废水各1个)和2个2m3废水收集桶(重金属废水、综合废水各1个)。 2、废气:实际建设中从安全角度考虑DA001排气筒设置高度为26m,较环评降低1m(3.7%),排气筒高度未降低10%,不构成重大变动。 3、中水回用:****中心中水回用系统已建成运行,园区回用水管主管和支管也已建成,****中心中水实际产生量较少,****中心自用,因此尚未给企业供应中水;****中心入驻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中水量有**的情况下,方可给企业供中水。所以本项目目前全部使用自来水,****园区中水。
以上变化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DA001排气筒高度较环评降低3.7%,未降低10%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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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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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生活污水排放口****处理厂接管标准 化粪池 2024年8月20、21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出口中pH、CODCr、BOD5、SS、NH3-N均****处理厂接管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雾废气塔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配套建设1座酸雾废气塔和1根26m高排气筒DA001 2024年11月1日~2日,酸雾废气塔出口中废气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2 氰化氢废气塔 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要求 1座氰化氢废气塔和1根27m高排气筒DA002 2024年8月20日~21日氰化氢废气塔出口(DA002)废气污染物氰化氢和氨均未检出,氰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均属于达标排放。
3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同时满足**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锅炉已配套1台低氮燃烧器 2024年8月20日~21日蒸汽发生器废气排放口(DA003)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均、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同时满足**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均属于达标排放。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底座减震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已配套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底座减震等措施 2024年8月20日、21日验收监测期间,铜勤工业园厂界昼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水厂内分类分质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内废水管网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处理中心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1)重金属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6类废水均敷设专用管道,废水经专管汇入6类专用废水收集桶。管道可视化设计,张贴废水类型和流向标识。 (2****中心敷设6根对应废水可视化架空管道至项目地,****处理中心****中心处理后****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顺安河。 (3)厂房一层(含电镀生产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地坪均采用三布五油工艺,面上敷设乙烯酯树脂作为防腐蚀面,污水管道、管沟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危废间和化学品暂存间设置托盘。生产废水收集管道采用PVC材质防腐防渗,废水收集桶采用PE材质防腐防渗,废水收集桶池也采用三布五油工艺,面上敷设乙烯酯树脂作为防腐蚀面。办公室等进行简单防渗。 (4****中心内设置的6个地下水监控井和7个土壤监测点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钝化槽液、废滤芯、废槽渣、废脱脂槽油泥、废机油、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 (2)车间东北侧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2m2,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槽渣和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企业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公司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 99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3)车间西北角建有一座9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树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固废暂存库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时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 (4)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处理中心现有4座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1)项目****处理中心现有4座事故应急池和2座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配套切换阀门、雨水排放口截断阀门,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 (2)公司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4日经******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0706-2024-037-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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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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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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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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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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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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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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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