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交图正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综合楼、食堂、技术楼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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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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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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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图正****公司**综合楼、食堂、

技术楼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交图正****公司**综合楼、食堂、技术楼项目(二次)于2024年 12月 24****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 14日在****开标,并于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单位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431.97元

****263.04元

****646.69元

质量目标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投标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编号:D****2310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编号:D****03076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编号:D****40617

投标人安全

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

〔2016〕015068

(鄂)JZ安许证字

〔2005〕001984

(鄂)JZ安许证字

〔2019〕031619

项目经理

姓名:李**

证号:鄂242****29763

专业:建筑

姓名:韩诚意

证号:鄂242****15407

专业:建筑

姓名:胡宝

证号:鄂242****52489

专业:建筑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1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2、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1****8659

3、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 话:07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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