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自然**部关于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处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北政办发〔2024〕20号)、《****政府关于同意北****公司设施农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矿产品)处置方案的批复》(北政函发〔2024〕20号)的规定,现对北****公司设施农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矿产品)公开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北****公司设施农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矿产品)
1.竞得人名称:****
2.竞得人注册地址:**市**镇**别墅六区石头垌-C 105号大楼三楼
3.成交时间:2025年1月16日
4.成交地点:****客运站****中心三楼****。
5.成交价:陆拾捌万元整(¥:68万元)。
二、出让砂石土**(矿产品)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北****公司设施农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砂石土**(矿产品)
2.矿产品所在地:**市平政镇六齐村
3.出让矿种:建筑用砂矿
4.本次拟出让**量(矿产品):建筑用砂矿87787.98855吨
5.出让期限:6个月(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相关手续办理
销售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本次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公开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并可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北****公司设施农用地场地平整此次产生的砂石土**(矿产品)将另行处置。
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内支付出让收益不得少于成交价的50%;余下的出让收益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出让收益(即销售收益)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可以用现金或现金支票、汇票支付。
竞得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按2‰每日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同时,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公共**和自然**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相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即销售收益)后,由竞得人持有关缴费凭证、出让合同等材料到****备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对竞得的砂石土**(矿产品)进行处置。
竞得人不履行本次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义务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无偿收回本次销售的砂石土**(矿产品),竞得人已交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即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6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6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以发出或者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书面材料形式(以送达时间为准)报送****。
通讯地址:**市城南一路0290号,邮编:537400。
****纪委联系人:李学广,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75-****156。
矿业权管理股联系人:叶腾飞,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7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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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