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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68390M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新发 |
| 周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无 |
| 老厂区250t/d废液**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同兴路1号,****老厂区内 |
| 经度:118.61192 纬度: 37.5407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2 |
| 东环垦分审〔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68390M002Q |
| 2019-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675 |
| 22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6839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68390M | 验收监测单位:**格****公司 |
| ****0700MA9539L88B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9-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3 |
| 2024-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infapharma.com/development/dynamic.html |
| 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同兴路1号,****老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30t/d回转密+80t/d废液焚烧炉,配套1x1.2MW+1x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脱酸、除尘等环保设施及配套主厂房、电控楼等,回转密和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现有及在建项目产生的固态危险废物和废液。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同兴路1号,****老厂区内。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30t/d回转密+80t/d废液焚烧炉,配套1x1.2MW+1x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脱酸、除尘等环保设施及配套主厂房、电控楼等,回转密和焚烧炉主要用于处理****现有及在建项目产生的固态危险废物和废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回转窑+废液焚烧炉1套,回转窑及废液焚烧炉的处理规模分别为30t/d、80t/d,焚烧固态危险废物和废液,年连续运行时间为7200h/a,每天运行24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回转窑+废液焚烧炉1套,回转窑及废液焚烧炉的处理规模分别为30t/d、80t/d,焚烧固态危险废物和废液,年连续运行时间为7200h/a,每天运行24小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工艺为固态废物进入回转窑焚烧,焚烧产生的焚烧废气与废液一起进入废液焚烧炉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艺为固态废物进入回转窑焚烧,焚烧产生的焚烧废气与废液一起进入废液焚烧炉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环保设施:焚烧系统烟气经“余热锅炉炉内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装置(消石灰喷入和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喷淋洗涤塔(二级碱洗塔+SCR脱硝+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灰渣下料及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废液储罐损耗、中间仓库废气:经管道送至现有RTO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过程控制采用DCS自动化监控系统控制方案,对焚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可及时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针对氨水罐区设置氨气捕消装置。废水处理环保设施:本项目余热锅炉排水、湿式电除尘冲洗废水用于急冷塔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喷淋洗涤塔排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管****处理站,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溢洪河。固废环保处理措施:危险废物中炉渣、废盐、底灰、飞灰、废脱硝催化剂、碱洗池底泥、新增污水站污泥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液过滤滤渣及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噪声环保处理措施:对高噪设备,尤其固定的泵类设置减震基础。环境风险处理措施:本项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新发药业、园区等应急预案进行联动,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依托新发药业。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环保设施:焚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脱氮(SNCR)+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喷淋洗涤塔+湿式静电除尘器”方法组合进行烟气净化,然后通过1根50m高烟囱排放。废液储罐损耗、中间仓库废气:经管道送至现有RTO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过程控制采用DCS自动化监控系统控制方案,对焚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可及时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针对氨水罐区设置氨气捕消装置。废水处理环保设施:本项目余热锅炉排水、湿式电除尘冲洗废水用于急冷塔用水,不外排;喷淋洗涤塔排水回用于急冷塔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废水管****处理站,处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溢洪河。本项目装置区初期雨水送至事故水池收集,后期雨水就近排入厂区雨水排水系统。固废环保处理措施:危险废物中炉渣、废盐、底灰、飞灰、碱洗池底泥、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液过滤滤渣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包装材料、新增污水站污泥委托处置,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清运。噪声环保处理设施:对设备设置减震基础。环保风险处理措施:本项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新发药业、园区等应急预案进行联动,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依托新发药业。 |
| 废气环保设施变动:焚烧系统烟气环保设施SCR脱硝装置转为备用;废水环保设施变动:不设车辆清洗区,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喷淋洗涤塔排水实际建设中改为回用于急冷塔用水;固体废物环保设施变动:因SCR脱硝装置转为备用,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不再产生、废矿物油委托有组织的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和建设,并定期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和建设,并定期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545 | 1.0266 | 0 | 0 | 0 | 13.572 | 1.027 | |
| 23.6827 | 0.411 | 24 | 0 | 0 | 24.094 | 0.411 | |
| 2.1281 | 0.02 | 2.4 | 0 | 0 | 2.148 | 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5.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6.567 | 0.33 | 37.0124 | 0 | 0 | 16.897 | 0.33 | / |
| 2.3164 | 15.048 | 77.9873 | 0 | 0 | 17.364 | 15.048 | / |
| 3.5771 | 1.123 | 4.8006 | 0 | 0 | 4.7 | 1.123 | / |
| 0.625 | 0.434 | 0 | 0 | 0 | 1.059 | 0.434 | / |
| 1 | ****处理站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苯系物、AOX、全盐量、挥发酚、氟化物、氯苯、丙烯腈、甲苯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pH:6-9;COD:300mg/L;BOD5:100mg/L;氨氮:30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悬浮物:400mg/L;石油类:15mg/L;硫化物:1mg/L;氯化物:800mg/L;硫酸盐:600mg/L;苯系物:2.5mg/L;AOX:8mg/L;全盐量: 1600mg/L;挥发酚 :2.0mg/L; 氟化物: 20mg/L;氯苯: 1.0mg/L ;丙烯腈 :5.0mg/L;甲苯 :0.5mg/L)。 |
| 1 | 余热锅炉炉内SNCR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装置(消石灰喷入和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喷淋洗涤塔(二级碱洗塔)+SCR脱硝+湿式静电除尘”+50米高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SCR装置已建设转为备用。 |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9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均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氯化氢、氟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砣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5.87mg/m3、0.77mg/m3、18.1μg/Nm3、11.5μg/Nm3、4.71μg/Nm3、27.0μg/Nm3、19.9μg/Nm3、6.92μg/Nm3、7.52μg/Nm3、13.2μg/Nm3、4.16μg/Nm3、10.7μg/Nm3、0.012ngTEQ/Nm3,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未检出,均可以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HCl:60mg/m3;HF:4mg/m3;CO:100mg/m3;汞及其化合物(以 Hg 计):0.05mg/m3;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0.5mg/m3;镉及其化合物(以 Cd计):0.05mg/m3;铊及其化合物(以 Tl计):0.05mg/m3;砷及其化合物(以 As 计):0.5mg/m3;铬及其化合物(以 Cr计):0.5mg/m3;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2.0mg/m3;二噁英类 :0.5TEQng/m3),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26kg/h,可以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35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04kg/h,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I1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要求(VOCs:60mg/m3 ,29kg/h);二氯甲烷、丙烯腈、氯苯均为检出,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二氯甲烷:50mg/m3;丙烯腈:20mg/m3;氯苯:0.5mg/m3)。 | |
| 2 | 依托RTO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 II 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 | 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RTO废气排气筒出口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 1 中 II 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60mg/m3、排放速率16kg/h)。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一致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2.9dB(A)~55.0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5.1dB(A)~46.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一致 |
| 1 | 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收购站;焚烧炉炉渣、废盐、飞灰、布袋除尘器废滤布、脱硝废催化剂、碱洗池底泥、****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液过滤滤渣、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返回焚烧炉处理;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合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本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委托处置;****处理站污泥委托处置;焚烧炉炉渣、废盐、飞灰、布袋除尘器废滤布、碱洗池底泥、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液过滤滤渣返回焚烧炉处理,中间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本项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指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合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连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应配套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施清单化管理,****园区有毒有害污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项目生产装置区及罐区须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座1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水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按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本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本项目焚烧炉过程控制采用DCS自动化监控系统控制方案,并配备了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公司配套了便携式有毒有害检测仪器并加强检测以减小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施清单化管理,****园区有毒有害污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项目生产装置区及罐区配备了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老厂区现有1座1000m3事故水池、可以确保事故状态水废水不直接外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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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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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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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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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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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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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