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兴政办发〔2024〕10号)精神,****政府同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校车接送服务项目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车接送服务项目。
二、公告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在公告期限内报名,过时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市兴****经济开发区一号********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朱进庆,****660。
六、报名条件见附件。
附件:校车接送服务项目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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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
附件
校车接送服务项目报名条件
1. 参加校车接****公司企业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参加校车接****公司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人民政府规****公司企业。
(2****公司企业必须是在****市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授权。
(3)报名企业须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经济基础,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团队,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管理人员。
(4)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必须建立有完善的校车实时监控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应该遵守的管理规定:
(1)符合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所购置或管理的校车必须是国标校车;严格选聘驾乘车人员;制定好行车线路和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校车档案,严格执行“一车一档”,定期检修和维护;按规定购买齐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险、承运人险和座位险等保险,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2)服务对象:需要****小学生和幼儿园(含民办),不准有参与营运社会客源等破坏交通运输秩序的行为。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大队、****运输局、县教育局联合制定的线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