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展陈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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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艺术中心美术馆展陈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中心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磋商事宜。

2.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美术馆展陈项目

2.2 项目地点:****中心(**区北至**大道西至中和**至**路)

2.3 工期要求:50日历天(此项目工期紧急,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投入的赶工费等所有费用,同时考虑节假日、天气、现场施工条件、环境、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配合等因素,综合考虑各项费用投入后报价,发包人后期不再就此支付任何费用)

2.4 合同估算价:****119.22元

2.5 采购范围:****美术馆展陈项目,具体范围以图纸及采购量清单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3)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博物馆****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二级****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展览、展示或展陈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合同须清晰完整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供)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每天8:00—12:00,14:00—17:00;

4.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800元,报名成功后不因任何理由退还;

4.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打开“洋河e采平台”(https://trade.****.com/TPBidder)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系统首页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在“我的项目”进入项目流程,支付文件费(使用支付宝支付)、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可通过平台打印“磋商文件获取的回执”(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无需办理CA锁)。供应商直接在磋商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未在网上支付文件费用及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参与网上投标需申领CA锁,可通过洋河e采平台登录页“手册下载”查看“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涉及“洋河e采”平台使用、CA办理相关事宜可在洋河E采平台登录界面https://trade.****.com/TPBidder)“手册下载”进行下载学习。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6.评审办法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7.1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14时00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洋河e采平台”上传(https://trade.****.com/TPBidder)。标书代写

7.2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

7.3磋商地点:“洋河e采平台”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开启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洋河e采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洋河e采平台”与现场采购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7.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酒厂****公司(https://www.****.com)、******公司(www.****.com)、****公司(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b、按月计量付款,每月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整改完毕后,方予付款)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经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变更及签证、不在进度款支付范围内,将在项目竣工结算审定后按审计报告予以支付(需要核价且已签订补充协议的、无核价且已签订补充协议的除外)。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市洋河镇中大街118号

地址:**省**市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编:/

邮编:21001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姜峰、吴有进

电话:0527-****9319

电话:180****2421(姜峰)、198****9599(吴有进)

传真:/

传真:025-****04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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