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纳税辅助性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纳税辅助性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通过派驻办税助理26****中心办税服务厅驻点,提供前台导税指引、办税辅导、业务咨询、部分窗口税收业务办理、税票开具、资料扫描整理传递、数据统计,文案整理等服务。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98.92元
大写: 壹佰叁拾万玖仟贰佰玖拾捌元玖角贰分
(2)具体标的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为依据。
(3)合同定价方式: 由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服务金额。全年服务金额总数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月1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 **县犀城****服务中心)(合同期内,如甲方办公地点发生调整,乙方派驻人员须无条件随甲方一并调整到新的办公地点)
(3)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驻人员提供驻点服务。驻点服务人员须经甲方考查合格后才可上岗,驻点服务期间接受甲方管理。
4.付款: 在合同总金额的框架内,根据每月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当月服务金额,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原则上一月一结、一月一付(如财政相关资金未到位,可延迟至资金到位后再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 份,采购人执 三 份,供应商执 一份,****政府采购管理股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