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改投审〔2025〕4号
关于**县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体育局:
《关于申请批准**县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暨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会议纪要》,为更好的梳理和凸显**历史文化特色,将传统建筑打造为兼具民俗、旅游、休闲体验功能展示区,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汤南镇新楼村种玊上围、****书院、黄金镇清溪村绍阳书室、建桥镇建桥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古建筑修缮总面积45438平方米,广场改造9640平方米、村道改造5871平方米,配套充电桩39个、标识标牌4项、信息化建设4项等。其中:1.种玊上围建筑改造面积18000平方米、广场改造3000平方米、道路改造35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15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2. **书院建筑改造面积650平方米, 新增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3.绍阳书室建筑改扩建面积1788平方米、广场改造1640平方米、道路改造371平方米,新增充电桩9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4. 建桥围建筑改造面积25000平方米、广场改造5000平方米、道路改造3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15个、标识标牌及信息化各1项。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5104.90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用1226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2.80万元、预备费719.2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县纪委监委、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准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不采用招标方式。除有关指定媒体发布外,请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